红网时刻3月22日讯(通讯员 果平)3月18日,经过湖南省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期两周的调解,一起商用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例终于得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统一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赔偿金额达到15万余元。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3月4日,调解中心接到湖南省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电,其辖区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汨罗市交通执法大队”)反映的一起商用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例,因责任认定分歧太大,希望得到调解中心的调解处理。
3月5日上午,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秘书长易劲了解案例的基本情况后得知:此案投诉人(车主)李某因其名下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于2021年1月8日送至汨罗市某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事故维修,维修完成并交付车主后,3月3日车主开展日常营运时,在107国道岳阳县长湖村处因方向失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毁,无人员伤亡。车主质疑该事故是因维修质量不合格而引起,在与维修企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汨罗市交通执法大队投诉,要求维修企业修好车辆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随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专家袁翔教授、律师张莉芳婷联合汨罗市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华成立调解小组。经分析,此案事故车辆损失严重,维修费用较高,责任认定分歧较大,调解小组决定立即出发前往汨罗进行现场查验和调解,并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管理科汇报。
3月5日下午,调解小组赶往汨罗,到修理厂查验事故车辆,并约谈责任双方当事人和事故车辆维修工。经过第一轮调解会议,双方详述了车辆维修前后和事故发生前后情况。随后,袁翔教授对事故车辆进行仔细查验,并拍照取证,封存重要证据。
一个小时后,大家再次回到调解室,调解小组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单独进行约谈,进行第二轮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小组查验事故车辆后得出的事故责任分析结果无异议,均表示同意通过调解处理此案,具体赔偿金额再做进一步协商。
接下来的两周,调解小组多次会商调解方案,汨罗市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3月18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在调解小组的共同见证下握手言和。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许多车主都遇到过维修质量问题,遭遇维修纠纷,该怎么办?你可以拨打0731-85384068,向调解中心投诉,他们将派出资深的律师、专家和调解员来共同协调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调解中心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特别成立,专门受理湖南省范围内的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的公益机构。
来源:红网
作者:云中漫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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