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5日讯(记者 唐洁琼)事故车更换大灯后,却一直出现质量问题;新买的车无法上牌,是不是卖的二手车?新车持续出现故障,能不能退换车……3月15日,湖南省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正式发布“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遇到纠纷如何维权,哪些纠纷比较常见,帮助消费者处理汽车维修服务过程中的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20年末,湖南私人汽车拥有量为890.18万辆,增长9.5%。按照全省常住人口6918.4万人计算,大约每7.8个湖南人就拥有一辆私家车。汽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
调解中心设立了直属的工作站。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许多车主都遇到过维修质量问题,遭遇维修纠纷,该怎么办?你可以拨打0731-85384068,向调解中心投诉,他们将派出资深的律师、专家和调解员来共同协调解决,维护消费者权益。调解中心由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特别成立,专门受理湖南省范围内的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的公益机构。
案例一:事故车更换大灯,却修个不停
案例简介:2020年4月,投诉人梁先生将事故车辆送往长沙某维修店进行维修,更换了车辆大灯,后来车主发现该大灯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曾送往原维修店进行了一次维修,但事后大灯仍存在质量问题。梁先生对所更换的配件不认可,希望能一次性把大灯维修好或退费,另去其他店维修。
调解结果:接到投诉后,调解中心调解员向车主落实具体细节情况,并根据投诉内容,向维修店何时具体情况,最终发现争议焦点在于:该大灯是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维修店能否一次性解决该问题?
经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与调解,维修店提出免费为梁先生提供大灯的维修服务,一次性解决问题,双方达成一致。
建议:车主更换汽车零件时,可以查看零配件清单,完成车辆交接时,需再次检查是否维修完好,最终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及时检查便完成接收,之后发现问题可能会带来纠纷。其次,汽车维修经营者在汽车维修前应当对汽车进行全面检修,做好标记和记录,与车主核实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需要更换的零件等,减少风险避免纠纷。
案例二:刚买的新车无法上牌,是新车还是二手?
案例简介:2020年5月18日,罗先生与其朋友在长沙某汽贸店各购买一辆新车,其朋友的车辆可以正常缴税、落户、上牌,但罗先生的车辆存在多张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正常缴税、落户、上牌。罗先生与该汽贸店联系,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办法。罗先生自行咨询后,认为该汽贸店销售过程存在欺骗行为,该车不属于新车,属二次交易。
为此,罗先生向调解中心提出诉求:更换同款新车,开具有效发票;或者全额退款。
调解结果:接到投诉后,调解员分别向车主和汽贸店落实并核查具体情况。维修店表示,该车绝对是新车,是罗先生经过检查确认之后提的车。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确认车辆属于新车,最终汽贸店帮助车主成功缴税、落户和上牌,并给予车主一定的差旅补偿。
建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经双方确认,车辆确属新车。
案例三:胎压报警系统持续故障,4s店迟迟未解决
案例简介:投诉人曾先生2017年在某4s店购车后至今,胎压报警系统出现故障已有6次,4s店曾多次维修处理未果。投诉人诉求:要求店家恢复车辆正常电子系统;如恢复不了,一次性赔偿车主3万元。
调解结果:在向双方落实情况后,调解中心请教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相关专家,经过调解员和专家多方调解与沟通,建议将4s店车辆胎压和系统恢复正常,交车主使用一段时间(在本车保修期内),如果在此时间内出现胎压监测系统问题,及时报4s店售后和协会,共同及时判断问题所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结束。
建议:消费者无法查处车辆故障原因时,可以寻求专家协助处理,或其他正规的鉴定机构,出具更加权威的鉴定意见,以便维权。
案例四:新车持续现故障,车主要求退换车
案例简介:2020年4月15日,何女士购买新车,6月2日行驶途中仪表盘所有灯全部亮红灯,显示驻车系统故障、制动系统故障等,门、引擎盖、天窗、后备箱显示都打开,所有指示灯不能用,可以停和刹车,停在路边十分钟后才能熄火,熄火后又打不着火,车辆的门无法落锁。当天何女士开到4s店维修,维修单显示修理了线路。但三天后,该车辆又出现同样故障,车辆被拖车送至4s店修理,几天后,4s店没有解释车辆问题。
调理结果:车主认为系统线路有问题,但4s店每次只能暂时将故障清除,不能彻底排除该故障,既然4s店无法解决,只能退车或换车。
调解员向双方核实情况,在协会专家的协助下,最终4s店对该车的系统软件进行更换,如后续再次出现该问题,达到退、换车条件,4s店承诺可以就此进行协商。
建议:根据相关规定,新购买的汽车在三包期内,符合退车或换车条件,才能退车或换车。本案中,车辆未达到退还条件。
案例五:事故车送修,反而修出新问题
案例简介: 2020年3月许女士的车辆发生事故,送往湘潭某维修厂修理。提车时发现以下问题:1、仪表盘显示车辆高温;2、后备箱部分零件损坏;3、钥匙被弄丢。许女士希望该维修厂能够继续维修车辆故障部分及因维修损坏的部分,并为其另配钥匙或者赔偿400元钥匙。
调解结果:维修后是否还存在问题?维修时是否造成了后备箱零件损坏?车钥匙是否是维修厂丢失?
双方均愿意配合调解,经过多次调解,维修厂愿意赔偿许女士300元钥匙钱,其他维修不再有争议。
建议:本案中,调解中心根据双方认可的事实进行分析,维修厂没有做好维修义务,存在过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维修厂应当就确定属其过失承担维修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案例六:刚买的新车发动机便出现故障,能退车吗?
案例简介:2020年8月26号,李先生购车后去加油,显示发动机故障,修理两天后可使用。车主提出换车被拒后,对车辆质量很担心,且车辆一直未上牌。李先生提出诉求:1、正常保质期到期后再多延长一年;2、送十次车辆保养。
调解结果:向双方落实情况后,将争议锁定在:如后续车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责任谁来承担?质保期能否因此延后并赠送保养?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4s店愿意质保期延后,并赠送3次保养。双方达成调解。
建议:本案中,新车不应当产生故障,但4s店因为对车辆质量有保证,愿意为其质量延保,并赠送相应保养。2、汽车经营者在出售前应当对汽车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车辆无质量问题,减少风险避免纠纷。3、为合理维权,车主应当保留车辆维修记录,协商时提出合理要求,更能促成双方调解成功。
案例七:油漆面出现气泡,修理店该免费维修吗?
案例简介:投诉人聂先生在衡阳某维修店给车辆前保险杠做油漆,后漆面出现橘皮、气泡,车主要求维修店重做。经多次沟通,维修店不认可聂先生意见,双方各执一词。聂先生要求维修店将车从株洲拖至衡阳,重新喷漆。
调解结果:调解员向双方确认情况后,将争议焦点锁定在:该保险杠油漆出现橘皮、气泡,是否应当由维修店重新免费处理?
经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维修店愿意为其车辆保险杠重新做油漆,工时费按8折计收。双方达成调解。
案例八:电池故障抛锚,保修期内应不应该免费维修
案例简介:投诉人周先生的车辆因电池故障抛锚,售后建议推车回家充电。重启车辆将车开到家后车辆无法充电,拖车至修理厂后车辆无法启动,修理厂认为车辆电池为人为损坏,要车主承担2000元修理费。车主认为收费不合理,电池是8年或15万公里保修,目前未达到期限。
调解结果:争议焦点为故障原因是电池本身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经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维修厂表示愿意减免800元电池物流、检测费用。双方达成调解。
建议:维修厂在维修过程中,务必确定维修状况及车辆状态,如有无法维修好的原因应当及时与车主沟通。车主在维修完毕时,应当先在店内试车,确认无误后即可提车。车主在遭遇此类车辆问题时,应当注意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案例九:保修期内车门生锈,车主要求免费更换车门
案例简介:投诉人唐先生2018年下半年在浏阳市某4s店购入汽车,一年后,车辆四扇门均生锈,多次维修后仍未解决,车辆尚在保修期内,投诉人认为是汽车质量问题,要求4s店更换四扇车门,但4s店只同意补漆不予更换。
调理结果:经调解员多次沟通和调解,4s店先同意为投诉人更换车门,后又以厂家不同意为由,不予更换,只能予以补漆;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
建议:1、调解中心后建议投诉人走司法途径,合理维权。2、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是买卖合同关系时,投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投诉人就质量问题履行义务,即使被投诉人以厂家不同意为由,投诉人仍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投诉人承担责任。
案例十:保养后车辆漏油,到底是不是4s店的过?
案例简介:车主黄女士2014年购车,车辆已行驶5万公里,车主在店家做保养一个月后出现车辆漏油,而后店家要求车主换气门室盖,节温器,正时齿,报价8000余元。车主认为,故障出现原因为店家保养不当,要求店家恢复车辆正常;减少维修费。
调解结果:经过了解情况,4s店承认是保养质量问题后,不同意车主提出的方案,认为车主要求过高。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4s店愿意退步,愿意为其维修好车辆,并减少部分维修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建议:车主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有合理的预期,不应期望过高,一个平衡双方利益之后的365亚博网站app的解决方案,更能促成调解成功。4s店应当及时与车主沟通,并及时向有决策权的领导反映情况,双方各退一步,即可完美化解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云中漫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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